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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和办理资料

时间:2017-03-03 浏览:次 来自:

近年来,国际交往日益频繁,境外支付也是屡见不鲜。但是对于哪些情况续办办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如何办理,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一、哪些情况需要办理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
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万美元,下同)外汇资金,属于以下几种情况,均应向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税务备案,主管税务机关仅为地税机关的,应向所在地同级国税机关备案。
1、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包括运输、旅游、通信、建筑安装及劳务承包、保险服务、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体育文化和娱乐服务、其他商业服务、政府服务等服务贸易收入;
2、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工作报酬,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股息、红利、利润、直接债务利息、担保费以及非资本转移的捐赠、赔偿、税收、偶然性所得等收益和经常转移收入;
3、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融资租赁租金、不动产的转让收入、股权转让所得以及外国投资者其他合法所得。
外国投资者以境内直接投资合法所得在境内再投资单笔5万美元以上的,应按照本规定进行税务备案。
 
备注:也就是说需要办理税务备案手续的支付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支付金额超过5万美元,纳税人可直接办理支付手续,无需备案。二是判断支付项目类别,是否属于需要进行税务备案范围,如属于范围之外,则可以直接支付。
 
二、有没有一些特殊情况不需要进行税务备案?
境内机构和个人对外支付下列外汇资金,无需办理和提交《备案表》:
1、境内机构在境外发生的差旅、会议、商品展销等各项费用;
2、境内机构在境外代表机构的办公经费,以及境内机构在境外承包工程的工程款;
3、境内机构发生在境外的进出口贸易佣金、保险费、赔偿款;
4、进口贸易项下境外机构获得的国际运输费用;
5、保险项下保费、保险金等相关费用;
6、从事运输或远洋渔业的境内机构在境外发生的修理、油料、港杂等各项费用;
7、境内旅行社从事出境旅游业务的团费以及代订、代办的住宿、交通等相关费用;
8、亚洲开发银行和世界银行集团下属的国际金融公司从我国取得的所得或收入,包括投资合营企业分得的利润和转让股份所得、在华财产(含房产)出租或转让收入以及贷款给我国境内机构取得的利息;
9、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提供的外国政府(转)贷款(含外国政府混合(转)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下的利息。本项所称国际金融组织是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集团、国际开发协会、国际农业发展基金组织、欧洲投资银行等;
10、外汇指定银行或财务公司自身对外融资如境外借款、境外同业拆借、海外代付以及其他债务等项下的利息;
11、我国省级以上国家机关对外无偿捐赠援助资金;
12、境内证券公司或登记结算公司向境外机构或境外个人支付其依法获得的股息、红利、利息收入及有价证券卖出所得收益;
13、境内个人境外留学、旅游、探亲等因私用汇;
14、境内机构和个人办理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项下退汇;
15、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备注:纳税人在是否需要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如果符合,则无需备案,直接支付即可。

三、办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需要带哪些资料?
1、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一式两份
2、境内机构和个人(以下称备案人)在办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时,应向主管国税机关提交加盖公章的合同(协议)或相关交易凭证复印件(外文文本应同时附送中文译本),并填报《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一式两份)。
3、备案人完成税务备案手续后,持主管国税机关盖章的《备案表》,按照外汇管理的规定,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付汇审核手续。
备注: 同一笔合同需要多次对外支付的,备案人须在每次付汇前办理税务备案手续,但只需在首次付汇备案时提交合同(协议)或相关交易凭证复印件。
 
四、备案表填写是否有特别需要注意的事项?
本次付汇金额一栏应当填写不含税金额。已付金额一栏填写在同一合同项下涉及多笔对外支付时,办理第一笔支付之日起至今已支付的外汇总金额。
 
五、怎么办理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1、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
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非居民企业直接负有支付相关款项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如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情况下,非居民企业应自行申报。

2、企业在发生纳税义务时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2份,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备注:非居民企业: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法规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如果根据税法规定需要扣缴税款的,各纳税人应先申报缴纳相关税款,再进行服务贸易对外支付备案,尽量降低税收风险。

六、是否要办理扣缴非居民增值税申报?
1、非居民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立经营机构的,以代理人为增值税的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发包方、劳务受让方或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2、企业在发生纳税义务时应当提交《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2份,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备注:除了扣缴企业所得税,发生增值税应税义务时还要记得办理非居民增值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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