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过期后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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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9-21 11:09:45   浏览:次   来自:

1、在办理北京工商注册业务的时候,首先得核名,名称自核准批复同意允许使用后,有效期一般为六个月。当名称快要过期时,如还想使用其作为公司的名称,可以办理延期手续,但必须在逾期日期前十日内办理,否则名称可能不能再使用。因为可能会出现名称已被使用的情况,即重名。

2、如果名称已然过期了,那么咱们只能重新核准名称了,当然如果您特别期望继续使用原来名称的话,咱们也可以将名称再次提交试试。核名的时候按照喜好顺序依次核准,把之前的名称排在最前面,工商局核准的时候会按照喜好顺序依次核准,如果名称还能继续使用则会批复,如果不能使用了,则会继续核准下一个名称,以此类推。

3、公司名称核准,注册公司手续办理,可联系创百汇顾问,省时,省力,更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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